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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电气工程-2021版

2021年12月23日 17:41  点击:[]

电气工程(0808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科技竞争前沿、面向当前和未来人才重大需求,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科学素养和科研学术道德,掌握电气工程及相关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研究和发展趋势,具有研究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精神和适应发展能力,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电气工程及相关行业从事科研、教学、专业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科方向

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关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规划、运行、控制面临的理论和技术挑战,重点开展系统建模及其控制、源网荷储协同规划与协调运行控制、系统调节能力与安全稳定、新能源预测与消纳、新能源并网与主动支撑、主动配电网与微电网智能应用等关键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

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关注新能源发电效能提升、电力电子装置规模化应用等新需求,重点开展风力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与控制、储能装置及其控制、新型电力电子变换器拓扑及应用、电力电子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电气传动及其运动控制技术、电力电子系统建模及其控制、电力电子系统的仿真与设计等关键理论问题和工程应用研究。

3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以电工理论为基础,以各类信息处理技术与应用电子技术的新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开展电气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超导材料研究、电能存储技术、智能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电网络理论及其应用等关键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培养。

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

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倡交叉学科、共建学科组成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促进学科间的交叉和渗透,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必要时,可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共同指导。

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习有关课程、撰写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并召集指导团队对研究生进行指导等。

四、学制安排

学制3年,最长(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习年限4年(从入学起至学位论文获得通过止)。满足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提前毕业的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课程学习一般在1年内完成,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申请论文答辩止)。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授课方式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核方式

学分

要求

备注

考试

考查

学位课

学位公共课

S01201

英语I

讲授

32

2

1

8学分

必选

S01202

英语II

讲授

32

2

2

S021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讲授

32

2

1

S14238

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指导

讲授

16

1

1

S12002

体育课

16

1

2

学位基础课

S03201

数值分析

讲授

32

2

1

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理学

工学

S03202

矩阵理论

讲授

32

2

1

S03401

应用数理统计

讲授

32

2

1

S03204

数学物理方程

讲授

32

2

1

S14201

线性系统理论

讲授

48

3

1

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依据培养需求设置

S14220

电网络分析

讲授

32

2

1

S14221

现代电力系统分析

讲授

32

2

1

学位专业课

Z14212

新能源发电技术

讲授

32

2

2

各学科方向修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S14223

电力市场理论与应用

讲授

32

2

1

Z14214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

讲授

32

2

1

S14225

现代运动控制系统

讲授

32

2

2

S14226

电磁场理论与工程应用

讲授

32

2

1

Z14217

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讲授

32

2

2

非学位课

公共选修课

S02101

自然辩证法

概论

讲授

16

1

2

不少于2学分

二选一

S021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讲授

16

1

2

T16001

知识产权

讲授

16

1

2

T17001

信息检索

讲授

16

1

2

T02001

科学技术史

讲授

16

1

2

专业选修课

S14228

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

讲授

32

2

2

各学科方向修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Z14219

电能质量与谐波抑制

讲授

24

1.5

2

S14230

电力系统建模与仿真

讲授

32

2

2

Z14221

电力系统中的预测技术及其应用

讲授

24

1.5

2

S14232

新能源电力系统保护与自动化

讲授

32

2

2

S14233

微电网技术

讲授

32

2

2

Z14224

柔性输电技术

讲授

32

2

2

S14235

电力电子系统分析与建模

讲授

32

2

2

S14236

能源互联网

讲授

24

1.5

2

S14204

数字信号处理

讲授

32

2

2

S14237

电气工程中的多物理场仿真

讲授

32

2

2

跨学科选修课

Z14210

现代检测技术

讲授

32

2

2

依据培养需求设置

S14207

智能控制理论与技术

讲授

32

2

2

S14202

优化理论与最优控制

讲授

48

3

1

补修课

不计学分,但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依具体情况开设

科研创新与实践环节

S14215

文献阅读

/

1

5学分

必选

S14216

创新成果交流

/

1

S14217

听学术报告(讲座)

/

1

S14218

参加学术会议

/

1

S14219

实践

实践

1

总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7学分

六、科研创新与实践

科研创新与实践环节共计5学分,具体内容及学分为:文献阅读(1学分)、创新成果交流(1学分)、听学术报告(1学分)、参加学术会议(1学分)、实践(1学分)。科研创新与实践环节考核方式为考查,采用两级分制。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1.文献阅读:研究生应阅读一定数量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形成文献阅读综述报告,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提供理论依据。该环节由导师负责考核。

2.创新成果交流:研究生应就课题研究取得的创新成果在各级各类学术会议、专题讨论或课题组内进行至少2次交流,并填报研究生创新成果交流登记考核卡。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

3.听学术报告(讲座):研究生应在校内听至少6次学术报告(讲座),并填报研究生学术报告(讲座)登记考核卡,提倡听取跨学科的学术报告(讲座)。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

4.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应参加至少1次非本校主办(承办)的国内外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会议,形成参会心得体会报告。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

5.实践:研究生应在第二、第三学期参加实践,包括实验教学、专业生产实践以及教学实践。研究生完成实践活动后,需撰写不少于 3000 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践过程概述及体会、感想等,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1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从高起点、新视角、前沿性的要求出发,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探索解决工程应用中的实际问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理论研究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检验课题的研究意义和创新性、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的研究结果等,考查硕士研究生对课题研究的准备工作是否做得充分。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开题报告,各学位点统一集中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的详细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预期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

3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检查。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检查未通过者将延期答辩。

4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理论分析、计算方法、数据处理、实验方法、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或应用等方面有创新或改进之处,体现出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的撰写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范。。

5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在第六学期结束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学位论文内容,并满足本学科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答辩不通过者将延期毕业。

八、学位授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研究生,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工学硕士学位的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授予学位日期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日期为准。

九、其他

本方案20219月执行。由研究生院和电力学院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负责人:田桂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王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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