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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1日 11:00  点击:[]

各年级: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符合申报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向学院申请, 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登陆教育厅指定系统(填报事宜另行通知)在线填写打印《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工作由各学院独立组织申报,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申请。

二、评审程序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的所有文档需在学院网页及学院办公楼醒目位置处张贴(要保留痕迹,如截图、照相留存等),公示期间,学院设有专门的投诉电话,学校专门投诉电话:6576219。学院公示结束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教育部进行终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纸质材料1015日;电子版推荐名单1013日。

2.报送地点:团学办公室(电力大楼081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单位需报送材料有: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不需要电子版)

(4)相关附件材料(国家、自治区奖学金申报者需提供一份,不需要电子版,单独装订,不要和申请审批表装订在一起)。

四、其他要求

望各班级高度重视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业成绩考核指标体系

3.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用)

4.研究生各类奖学金推荐名单(学院用)



电力学院团学办公室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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