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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19日 13:14  点击:[]

临近暑假,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三号预警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29)和《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及学生暑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31)文件的要求,现将期末和暑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要利用多种方式普及各类安全知识,上好放假前安全教育最后一节课,将防溺水“六不”、交通安全专项、防诈骗宣传教育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平台、网页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位学生。班主任老师要通过微信、QQ群和短信等途径加强暑期对班级学生持续引导,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学生安全返乡,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生活。学生返乡到家后要给班主任报平安,对未到家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进行跟踪联系。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竞赛培训、科研项目等活动的由组织单位负责,落实为学生安全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留校研究生的导师要对留校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三、认真做好暑假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工作。班级组织集体校外活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集体活动登记表》,经学院签批后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集体外出必须指定教师带队出行。带队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控活动内容形式和学生行为。

四、各学院在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的同时,可根据教育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假期读书,和家人谈谈学校的事等活动,让学生们充分利用暑假时间,丰富充实假期生活。

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假期值班。各学院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制定学院的应急预案,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时,学院应在第一时间获得学生安全方面的信息,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重要信息上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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