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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的通知

2016年10月21日 14:27  点击:[]

1统一核实加分时间102416:00——21:00,地点为电力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逾期不候。

21025日下午5:00之前将所有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0819),所需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上交的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模板(模板只需在相应位置添加分数,不允许有任何其他改动),确认无误后发送至1085748301@qq.com,发送时请注明班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纸质版:模板直接打印后在备注一栏签字并标清排名(A4一份),《电力学院综合测评保证书》班长、团支书和班主任签字确认(A4一份)。

4、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电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进行评定。

5、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获奖情况,由文化活动类、文艺活动类、志愿者类、学生干部职务分四部分组成。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5分后,对超出的分值按20%折算加分。同类活动中,获得多次奖励的取其中最高分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折算后累计加分。

6、本学期综合测评学习成绩、体育成绩、挂科数目一栏已导入,各班学生仅需核对即可,严禁改动。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沟通确认。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团委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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