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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社会类奖学金评比及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2日 16:25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温暖过冬、顺利返乡,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社会类奖学金评比及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

一、社会类奖学金评定

经与乌兰夫基金会、久泰集团、深圳校友会商定,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惠恒奖学金(以下简称社会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三)奖励资助额度

乌兰夫奖学金:10000/人;

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4000/人;

惠恒奖学金:2000/人。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1126

2.报送地点:新城校区唯实楼307

3.报送材料:

1)学生通过金智系统在线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2)学生通过金智系统在线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单面打印一式一份、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扫描版打印或拍照打印均可)各一份。

3)学生通过金智系统在线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惠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4)乌兰夫奖学金、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初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

5)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将乌兰夫奖学金、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情况、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合并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版通过OA协同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齐越)。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相关文件评选要求,合理统筹分配各项社会类奖学金资源,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比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二)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乌兰夫奖学金,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减免学费

1.资助范围

1)已摸排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失亲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低保)、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突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学生或父母突然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

4)学生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

5)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或受到国家和学校的经济资助后仍难以支付部分或全部学费的学生;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2.资助标准

分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及住宿费两种形式。

(二)冬衣补贴

1.资助范围

1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其他确实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及名额

冬衣补贴资助标准为3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四。

(三)寒假返乡补助

1.资助范围

1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其他寒假返乡确实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返乡补助资助标准为2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四。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二)。各学院需精确摸排,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拟减免学费名单,按照学生困难程度排序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五)。

2.学生本人通过金智系统“困难补助”界面提出冬衣补贴、返乡补助申请。

3.以上学生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及学生拟减免学费等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30日前登录系统审核报送冬衣补贴、返乡补助学生,并将减免学费汇总表电子版协同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齐越。望各学院积极配合,将资助落到实处。

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后,上报学校审核,确定学生最终减免等级及金额。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社会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

3.乌兰夫奖学金、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初审情况汇总表

4.返乡补助、冬衣补贴名额分配表

5.《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6.《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1122


附件一:

2021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社会类奖学金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乌兰夫奖学金

久泰励志奖学金

惠恒奖学金

1

材料学院

2

3

2

2

电力学院

1

2

2

3

航空学院

1

1

1

4

化工学院

4

5

4

5

机械学院

2

3

2

6

建筑学院

2

2

1

7

经管学院

3

4

3

8

矿业学院

2

2

2

9

理学院

1

1

1

10

能动学院

3

4

3

11

轻纺学院

2

3

2

12

人文学院

1

1

1

13

数据学院

1

1

1

14

土木学院

3

4

3

15

外语学院

1

2

1

16

信息学院

1

2

1

总计

30

40

30
















附件二:

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的时代新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内蒙古工业大学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根据《乌兰夫基金会章程》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范围与条件

第二条 乌兰夫奖学金每年评选30人,奖励标准为10000/人。

第三条 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大三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第四条 乌兰夫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5.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和平均学习绩点都居本专业前10%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参评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残疾学生除外)。

7.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五条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乌兰夫奖学金。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章 评审与发放

第六条 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主任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申请学生的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属意见,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院提交的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复审,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乌兰夫基金会。

第七条 乌兰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在每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及时将奖学金使用情况反馈乌兰夫基金会。该项奖学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奖学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八条 乌兰夫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9620

内蒙古工业大学

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专科、研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规范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立宗旨

设立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旨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广大学生树立全面发展的成才意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为服务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管理机构

成立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各项奖学金授予范围的界定、申请人资格审核、奖励标准确定和组织发放等相关事宜。评审委员会由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三、资金管理

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由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每年捐赠金额20万元。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按评审结果负责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励范围

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就读的大二、研二及以上年级本专科、研学生。

2.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人数为50人,研究生10人,本专科学生40人,每人每年4000元。

3.研究生评选条件

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进行评选和发放。参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3)参评学生农村户口不低于50%,同等条件下农村户口优先;参评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BC级,同等条件下,C级优先。

4)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具备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60%,无补考、重修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本专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参评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良好、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良好;

4)参评学生农村户口不低于50%,同等条件下农村户口优先;参评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BC级,同等条件下,C级优先。

5)按照申报人数,从成绩由高向低选择,但最低成绩不低于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60%

五、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本管理办法下发评选文件。

(二)各学院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评比文件,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申请学生的户口本扫描件(复印件)或照片,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申报材料,报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由学校统一颁发奖学金。

六、其他

(一)本管理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1117

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宗旨及资金来源

第一条 为庆贺内蒙古工业大学60年华诞,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为感恩母校,支援母校建设,促进内蒙古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母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完成学业而为母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惠恒奖学金”。

第二条 本奖学金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捐资,每年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提供的奖金额度来确定奖励品学兼优贫困大学生1030名。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额度

第三条 奖励对象为国家任务招生的本、专科学生中的品学兼优者。

第四条 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学年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0元。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条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5名内,无补考、重修课程和违纪行为;为人诚实,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七条 获得惠恒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后应主动与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保持联系,并及时将单位和通讯方式变更情况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第四章 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每年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收入以及上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情况。

第九条 经班主任考察推荐,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十条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初审名单和所附材料报送惠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每年第二季度发放,届时深圳校友会将派代表亲自颁奖。

第三编 附则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惠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本奖学金实施细则委托工大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奖学金于2011916日内蒙古工业大学60年华诞校庆日正式成立,首期金额30万元人民币。


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

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四:

各学院困难补助名额分配表

学院

返乡补贴名额

冬衣补助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141  

141  

化工学院

221  

2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71  

17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38  

138  

土木工程学院

178  

178  

理学院

66  

66  

经济管理学院

165  

165  

建筑学院

93  

93  

航空学院

64  

64  

信息工程学院

93  

93  

电力学院

106  

106  

外国语学院

75  

75  

人文学院

85  

85  

轻工与纺织学院

120  

120  

矿业学院

102  

102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104  

104  

合计

1920

1920

















附件五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姓名


性别


一寸照片

学院


班级


家庭住址


在校表现


申请理由

(可另附)

受资助情况

(校内外)


班主任或辅导员意见


学院意见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意见



上一条:关于推荐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 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校内链接:

校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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