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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4日 09:20  点击:[]

各年级:

“张晨鼎奖励基金”的设立旨在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推荐、评定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携带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

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合格的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填报《2021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定会议,组织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二、材料审核要求

(一)研究生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发表(录用或获得)截止时间为2021924日。

(三)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1015日前

(二)报送方式纸制材料报送团学办公室(电力大楼0811),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各年级需报送材料有:

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报送电子版

2.2021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获奖名单汇总表(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不要和申请表一起装订)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

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3.2021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电力学院团学办公室
 2021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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