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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办法

2018年05月04日 12:53  点击:[]

参评条件:自立自强、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科研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具有一定教育意义。

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及图片资料。材料要真实、全面、感人,能够反应候选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在校学习生活情况。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送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在2018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本、专科学生中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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