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举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附后。
三、培训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党史大讲堂》
2.《新时期入党培训专题讲座》(十八大版)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开课前召开培训动员会。
2.本次培训采取自己研读学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3.各党支部要指定1—2名领队,负责收发学习资料,并协助组织学员在课前进行签到。
4.学员原则上要按照党校统一的安排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勤。
5.各党支部要指派党务工作者指导各小组进行讨论,讨论主题为“如何以实际行动加入党组织”。讨论时间、地点自行安排,结业考试后各小组将讨论记录整理后统一报党支部存档。
6.集中授课结束后党校将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