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担当作为,今年“七一”前,在全院范围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中做出显著业绩、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正式党员。对于教学科研工作教师党员推荐对象,要注重其在紧密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完成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争当“四有”教师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管理服务工作教职工党员推荐对象,要注重其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学生党员推荐对象,要注重其在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带领同学共同成长进步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在党建工作谋划推进落实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党务工作者。
3.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支委会能够模范履行党支部工作职责,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活动开展得好,党员队伍团结和谐、精神面貌良好、党建工作有特色的党支部。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带头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党内活动参加积极,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的学生党员。
二、推荐范围及办法
(一)推荐范围
各支部和正式党员,可参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还可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人选一般不交叉。
(二)推荐办法
1.支部推荐。按照基本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支部大会讨论评选方式进行推荐。
2.报送材料。各支部6月22日前将推荐对象排序情况和推荐表报院党委。
3.研究确定并公示。院党委综合各支部推荐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表彰及宣传
“七一”前夕,院党委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党支部要对受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号召广大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他们学习,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郁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名额分配表
2.电力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电力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电力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5.电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党委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