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学院党校的培训计划,电力学院党校2021-2022学年秋季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于2021年11月23日开课,现将开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新一批发展对象,见附2。
二、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薪火相传》
3.《党史故事100讲》
三、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于11月23日前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手写参训申请书一份,经党支部审核通过后,汇总本次培训班学员名单并公布。
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3日-30日
培训地点:教A111
具体课程安排见附1,座位安排见附3。
四、培训要求
1. 纪律要求
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保持安静,做好笔记;将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上课期间除老师要求外不得使用手机;不迟到、早退。
如在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学员资格,在校期间不再参加此类培训班。不遵守纪律,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其他不当言论者;在考试中违纪、作弊者;结业报告抄袭他人或由他人代笔者;无故缺勤1次或迟到2次及以上者。
2. 考勤要求
在培训期间,不允许无故缺勤,如与教学安排冲突,需提供截图证明,党支部负责人核实后准假,因教学任务请假不能超过总学时的1/2,视频课程需要补课并提交观后感,面授课程仅允许请假一次,小组讨论不允许请假。如遇其它特殊情况,需学院党委审批。
五、考核方式:
学员的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60%、课堂表现5%、讨论15%、结业报告20%组成。本次结业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如考核合格,准予结业。否则,取消资格,不允许上第三次培训班。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党委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