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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调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和成绩记载方式的通知

2024年10月21日  点击:[]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调整普通全日制

本科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和成绩记载方式的通知


为近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18〕62号)中修业年限和成绩记载方式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一、调整修业年限

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调整如下: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

普通本科四年制专业学生学习年限调整为3~6年;普通本科五年制专业学生学习年限调整为4~7年;休学创业学生最长学习年限调整为8年。

应征入伍学生服役阶段不计入学习年限。

二、调整成绩记载方式

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二条调整如下: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二级分制(合格、不合格)记分。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在百分制≥60分、五级分制及格(含)以上或二级分制合格,即可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同时记载成绩;成绩<60分、不及格或不合格,记载成绩,该课程学分以0分计。

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考核总评成绩按该课程的课程标准相应规定执行。

三、附则

1.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中涉及本通知调整事项的内容同步调整。

2.本通知调整内容自2023年入学学生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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