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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04日  点击:[]

各班班主任、班长: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贫困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认定工作。

      1、按照班级人数的28%进行评定。

      2、9月8日下午4点前将评定结果(新生及新申请认定的学生需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认定申请表、助学金审批表原件各一份,往年已认定过的学生只提交贫困认定申请表、助学金审批表各一份)及班级贫困认定小组成员名单、班级贫困认定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办公室(0819室)。  

      3、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在校生欲申请认定,可从校学生工作处网页直接下载《调查表》。

      4、凡初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其他贫困证明也可)。

      5、请切实了解班级学生贫困情况,如是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认定资格。

  •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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