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
  • 首页

  • |
  • 院系概况

    • 学院简介
    • 历史沿革
    • 历任领导
    • 现任领导
    • 组织机构
    • 各系简介
      • 电力系
      • 自动化系
      • 智能电网系
      • 电工基础教学中心
  • |
  • 师资队伍

    • 高级职称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
  • 本科教育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精品课程
    • 品牌专业
    • 实验示范中心
    • 专业实验室
    • 毕业设计管理
    • 工作量统计
    • 制度文件
    • 相关下载
  • |
  • 研究生教育

    • 博士学科
    • 硕士学科
    • 培养方案
    • 导师队伍
      • 博士生导师
      • 硕士生导师
    • 制度文件
    • 相关下载
  • |
  • 继续教育

  • |
  • 科研工作

    • 科研平台
    • 校级创新团队
    • 学术活动
    • 制度文件
    • 相关下载
  • |
  • 党建工作

    • 组织结构
    • 规章制度
    • 党建动态
    • 党风廉政
    • 支部风采
    • 理论学习
    • 工会工作
    • 常用下载
  • |
  • 团学工作

    • 通知公告
    • 奖励资助
    • 青年活动
    • 相关下载
  • |
  • 就业服务

    • 通知公告
    • 就业创业政策
    • 专场招聘
    • 相关下载
  • |
  • 智慧储能研究院

  • |
  • 规章制度

    • 本科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
  • 监督反馈

    • 电话
    • 邮箱
  • |
站内搜索
  • 行政
  • 本科生
  • 研究生
  • 科研学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 >> 正文
研究生

2023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23年03月30日  点击:[]

2023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一)专业能力考查分数为100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9:00-20:30,考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二)各招生专业专业能力考查课程所占分值分别为:

1. 电气工程0808和电气工程085801

两个模块任选其一

(1)模块一:电力系统稳态分析(40分)、电力系统暂态分析(30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30分)。

(2)模块二:电力电子技术(40分)、自动控制原理(30分)、交直流调速系统(30分)。

2.控制工程085406

自动控制原理(40分)、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30分)、计算机控制系统或自动检测技术或信号与系统(任选一门,30分)。

二、本科非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电气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及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须加试《电机学》,加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加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4:00-15:00,地点为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49。

三、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从2023年4月1日8:00开始,复试小组及地点如下:

1. 电气第一小组

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823

2. 电气第二小组

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05

3. 电气第三小组

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829

4. 电气第四小组

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08

5. 控制小组

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702

五、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复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复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加试课程《电机学》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5)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其他事宜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执行。

八、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8:00-12:00

报到地点:金川校区电力大楼082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1-3602325

【关闭】

版权所有: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
电话:0471-3602300 传真:0471-36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