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硕士生导师业务水平提高,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硕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依据我校学科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2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中的基本条件、遴选程序、招生资格审核、导师职责、导师考核(包含考核对象范围、考核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要求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25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 硕士生导师遴选学术要求
硕士研究生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进行培养,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不同及学位授权点的差异,实施分类评价,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条件要求对应分以下两类。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申请者应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参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5位)、省部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3位),或者参研横向科研项目(入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或者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及教研教改项目1项,且具有充足的研究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截止申报之日,可支配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包含新聘博士师资的科研启动金)、教研教改项目、研究生培养等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
2.申请者近5年应取得与遴选学科专业相关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内蒙古自治区机电控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电能变换传输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的较高水平科研与教研教改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代表作的1/3),或获自治区科技奖和行业奖,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研究成果实现转化,或出版著作,或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或完成工程设计咨询或技术服务与开发项目等。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申请者应有较强指导业务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参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5位)、省部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3位),或者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入校经费不少于5万元),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条件,且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截止申报之日,可支配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包含新聘博士师资的科研启动金)、教研教改项目、研究生培养等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
2.申请者近5年应取得与遴选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内蒙古自治区机电控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电能变换传输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的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与教研教改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代表作的1/3),或获自治区科技奖和行业奖,或获批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研究成果实现转化,或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或完成工程设计咨询或技术服务与开发项目等。
第四条 硕士生导师考核主要内容
从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研究生培养、学位点建设、学术成果等方面对聘任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考核。
(一)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
师德师风高尚,坚持立德树人标准,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相关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履行导师指导责任,关心学生,维护公平、正义。
对于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
硕士生导师在考核期内至少招收一届硕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25号)第五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
硕士生导师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自治区组织的抽查中无“存在问题论文”出现。
(三)学位点建设
积极参与和承担学位点建设和评估各项工作。
(四)学术业绩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考核的学术业绩成果要求按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遴选学术条件标准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考核的学术业绩成果要求按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遴选学术条件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校外人员申请担任我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硕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由我院负责解释。
电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