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文件要求,我校统一为在校大学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部分学生还自愿参加了社会商业保险,目前有部分学生享有两项保险。为了给同学们提供更为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校学生工作处与呼和浩特医保中心、新城区医保中心和学生投保保险公司分别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改进和明确了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如有两项保险,学生出险后首先报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后报销其他社会商业保险。
1.呼和浩特市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学生须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医疗费用(所需证明到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11办理)。
2.学生假期期间出险治疗结束后,带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例、医疗本、身份证复印件等票据原件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11室)开具相关证明后到新城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新城区医保中心地址: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东楼一楼政务大厅、联系电话:6218616),医保中心将报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3.学生在上学期间到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医院就诊,须提前与医保中心联系备案,新城区医保:6218616,意外伤害报案电话:6218906;呼市医保备案电话:5181347.以方便事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