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激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形成,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励志爱国、求真力行,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全校“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20〕70号)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执行
二、评审程序
1.各学院宣传相关文件政策,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组织申报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本专科候选人登录金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并打印申请审批表。“先进班集体” “学风标兵班”“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候选人线下填写申请审批表。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4.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考虑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本着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原则做好本次评审工作。
2.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分别报至团学办公室(电力大楼0811),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1)纸质版“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优申请审批表;
(2) “优秀辅导员”或 “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手册。
(3)“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事迹材料。
3.各班级要通过评选工作,选树和宣传优秀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传承优良学风校风,做唯实尚行的工大人,做德才兼备的栋梁才。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师系列评优材料
2.本、专科生系列评优材料
3.研究生系列评优材料
电力学院团学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