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工作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工大 党学字〔2018〕45号)文件要求,现将系列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和评选比例详见相关评选办法。
二、评选依据
1.本科学生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学风标兵班”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修订)》;“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2.研究生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7修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 “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办法(试行)》。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于2018年11月3日16:00前将本科、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表格必须正反两面打印,班主任签字)、班级申报汇总表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0811室)。
电力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