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决定针对本专科生开展2021年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额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附件二)。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例分别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报送地点:团学办公室(电力大楼0811)。
(三)报送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通过金智学生工作系统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登陆教育厅指定系统(填报事宜另行通知)在线填写打印《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表(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各一份。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通过金智学生工作系统提出申请后在线打印上述申请审批表。
四、其他要求
望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初选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电力学院团学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