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分配学生资助资源,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院将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我院将制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 长:段喜平
成 员:付鹏宇 徐鹏程 王伟兰 胡斯乐 彭建兵 王玲琳
王朝霞 梁惠娟 李静宇 李纪昌 靳晶星 弓 煊
王 刚 刘瑞明 胡林静 陈 建 罗振鹏 丁昌江
刘 磊 王宇辰 尹 煜 吴 涛 罗志宏 王文平
李瑞连
二、认定等级及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分为特殊困难(A级)、困难(B级)和一般困难(C级)三个档,原则上将以上三档比例设定为1:2:3,班级可根据各年级、专业、班级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做适当调整。
(一)特殊困难(A级):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二)困难(B级):主要指学生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三)一般困难(C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特别提醒:认定等级为B级或C级的学生类型,不应该为A级列举的主要学生类型。
三、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四、认定工作程序
1、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具体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班级认定结果报送学院。
3、学院通过认定工作组讨论、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认定结果。
4、认定工作无名额限制,但为了后续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级认定名额不应小于班级人数的28%。建议各班级将2025年暑期受灾害影响严重的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
五、材料报送
(一)非新生
1、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需要提供佐证材料一份。
2、学生个人必须通过“学生工作系统”完成在线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填写完成《电力学院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2)
4、以上三份材料请各班级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信大楼207B),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困难生认定”发送到ngddlxy2@126.com邮箱中。
(二)新生
1、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需要提供佐证材料一份。
2、2025级新生可将随通知书发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纸质版填写后上交。在班级认定完毕后,根据认定结果在学生工作系统内完成线上申请。
3、填写完成《电力学院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2)
4.以上三份材料请各班级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信大楼207B),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困难生认定”发送到ngddlxy2@126.com邮箱中。
六、相关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及消费等行为表现综合考察、精准评定。
2、各班级,结合本班级实际情况制定认定工作方案,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保证认定工作全过程透明公开并留有必要的工作痕迹。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线申请操作说明
2、电力学院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