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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电力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自治区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07日 16:18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教规〔2025〕18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自治区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内工大 党学工字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本科生2025年国家、自治区级各类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10000元、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励标准分别为每生6000元、4000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4400元,二等标准34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退役士兵不占用国家助学金名额,无需参评,按照每人每年3700元发放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十个月(除2、8月),按月发放。

二、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优秀;

6)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都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参评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或良好以上(残疾学生除外)。

8)参评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2.破格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负责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前详细阅读附件4填写说明)、附件5《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2《XX学院选报获XX奖学金学生个人简介》

3)符合自治区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8《自治区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9附件《2024-2025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主任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学院。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复审后,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评定。国家、自治区奖学金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4.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10月10日晚7点前完成,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由本人将附件3、附件5、附件12及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ddlxy2@126.com中,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奖”。同一时间将附件3及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交至电信大楼207B办公室。

2)自治区奖学金10月10日晚7点前完成,申请自治区奖学金的学生由本人将附件8、附件9及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ddlxy2@126.com中,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班级+姓名+区奖”。同一时间将附件9及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交至电信大楼207B办公室。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好;

6)评审当年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A级)、困难(B级)的学生;

7)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3,无补考、重修科目;

8)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参评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残疾学生除外)。

9)参评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2.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评审方式

1)此次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采取学院分配名额评审,符合电力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个人申报,由班级贫困认定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每个班的所有贫困生分成A、B、C三类等级,A优先于B,B优先于C,A1优先于A2,A2优先于A3,以此类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优先A类贫困生,若A类贫困生的A1因不符合电力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则顺延到A2。若A类中的学生全部不合格,则顺延到B类贫困学生,以此类推。若班级评定后仍有剩余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名额,则全学院内统筹安排。

4.评审程序

1)有意愿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根据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填写附件7《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简称《国家励志申请审批表》)

2)有意愿申请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根据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填写附件11《 2024-2025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简称《自治区励志申请审批表》)

3)学生困难情况参照标准为电力学院学工评定小组2025年认定结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是2025年被电力学院学工评定小组认定为困难学生,否则无法申请。

4)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主任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审评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学院。学院成立院系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4)评审当年,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向上。

2.评审程序

1)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班级评定完成后,组织学生通过本人学工系统申请填写并导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下称: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主任在《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学院,由学院进行综合评议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评审时间申报材料报送

1)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于10月12中午12点完成。

2)班级为单位将附件2《电力学院奖助学金学生信息收集表》(需要班主任签字)、附件7《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2024-2025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到电信大楼电力学院207B办公室

3)以班级为单位附件2《电力学院奖助学金学生信息收集表》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国、区励与助学金”发送至邮箱ngddlxy2@126.com中


                                          电力学院  

                                  202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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