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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电力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华安公益助学金与“暖冬资助行”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27日 16:36  点击:[]

各班级: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励志自强,并保障其温暖过冬、顺利返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相关要求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启动2025年度“华安公益助学金”与“暖冬资助行”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华安公益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名额分配及资助额度

本科生1人,2000/人

(二)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获得过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

5.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暖冬资助行”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关注本科生、研究生;

2.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未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

3.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500元/人。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1.华安公益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填写《电力学院2025年华安公益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并附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命名为“姓名+华安公益”11月28日晚21:00提交至ngddlxy2@126.com邮箱中,以邮箱截止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通过审核。

2.“暖冬资助行”: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填写《电力学院“暖冬资助行”汇总名单》(附件2)(注意:符合条件1的学生须提供相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情况证明纸质版同一时间交到电信大楼207B学生工作办公室)命名为“姓名+暖冬”11月28日晚21:00提交至ngddlxy2@126.com邮箱中,以邮箱截止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通过审核。

2)符合条件1的学生通过工管理系统“困难补助”界面“暖冬资助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关注学生”模块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2、3的学生通过工管理系统“困难补助”界面暖冬资助行模块提出申请

(二) 学院初审与公示

1.学院将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通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对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评议,形成本学院“华安公益助学金”建议获助学生名单及“暖冬资助行”建议受助学生名单。

3.将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复审。

特此通知。


电力学院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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