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6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修订)》(内工大学字【2016】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标兵班”“先进班集体”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于2016年11月4日16:00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表格必须正反两面打印,班主任签字)、班级申报汇总表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0819室)。
附:2015-2016学年系列表彰相关评选文件及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