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田径运动会是展示各班风采,培养班级团结力、凝聚力和顽强拼搏精神的一次体育盛会。为保障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把运动会举办成一次文明团结、纪律严明、奋发向上的运动会,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运动会氛围,特制定学院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评比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比细则
(一)优秀组织纪律奖(3名)
1、(10分)认真参与统一彩排,配合工作人员调度;
2、(20分)运动会当天按时整队候场,全体出席,无故缺勤者按1分/人标准扣分;
3、(10分)各单位看台及周围环境卫生清洁,观众入场、退场时及时清扫环境卫生,没有随意乱扔的杂物、纸屑等;
4、(10分)运动会广播稿投稿数量多质量佳,至少投稿15篇,看台区展板海报、标语横幅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和特色。
(二)精神文明风尚奖(3名)
1、(30)入场步伐统一,整齐有力,精神饱满;口号声音宏亮,内容积极向上,新颖独特;入场方阵服装统一,整洁、美观、大方;
2、(10)可进行现场展示性表演或队列变换,形式新颖、具有特色,原则上限时20秒,如有特别需要请提前与大会主席团说明;
3、(10)能够体现奥林匹克体育精神,体现良好的集体精神风貌,自制道具者酌情加分。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共3名)
1、(25分)各班同学应全部参加运动会,无故缺勤者按1分/人标准扣分,并按旷课处理。观众在指定地点就坐,精神饱满,啦啦队组织有序。观众遵守大会纪律,不进入比赛场地。比赛期间看台内不得有打牌、下棋、嬉闹等影响观看比赛的行为;
2、(25分)运动员遵守大会纪律,比赛中赛风端正、顽强拼搏、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无冒名顶替、弃权现象。
二、评比办法及要求
1、设精神文明评比小组由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及各班级代表1名组成;
2、评分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分为各班级改项目最后得分;
3、本届田径运动会是对各单位一年来体育运动水平和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希望各班级予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对待;
4、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观众和运动员,积极配合及协助大会主席团和精神文明评比组做好各项工作,主动接受评比组的监督和检查。
三、附加奖惩
下列奖惩对所有学生都适用,对符合以下规定的班级要在该班级精神文明班级评比的总分中加入或扣除相应分值。
1、对运动会期间出现的好人好事,由精神文明评比小组视具体情况,在精神文明风尚奖评比中给予所在班级额外奖励。
2、比赛中打破我院纪录者,额外按第一名标准给予加分和奖励。并在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中给予所在班级10分奖励。
3、冒名顶替参加比赛项目,每发现1人次在体育道德风尚评比中扣除所在班级10分。
4、学生裁判员弄虚作假、涂改成绩,每发现1人在体育道德风尚评比中扣除其所在班级10分,并给予该生相应处分。
5、凡有打架斗殴等扰乱竞赛者,即取消该生所在班级精神文明评比资格,并在团体竞赛分中扣除10分。
6、非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或运动员和观众不服从裁判、工作人员的管理,每发现1人次,视情节轻重在组织纪律评比中扣1~10分。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