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1.学院成立院级调剂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调剂的具体工作,审批上报的推荐调剂名单。
组长: 王志和
成员: 王清华 肖志云 郭力萍 任永峰 张健欣 刘志鸿
2.各学科、专业学位点调剂比例在1:1.2与1:2之间。
3.调剂范围是我院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名额已满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4.我院只接受本科学历考生调剂。
5.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17年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调剂工作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具体如下:
(1)只接受本科专业和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调剂。
(2)各调剂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调剂。
(3)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本科毕业院校(按“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一般本科院校、独立院校排序),其次考虑考生报考院校(按“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一般本科院校、独立院校排序)。
7.每日调剂比例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按照各专业调剂名额全部调满,调剂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研究生院;
调剂系统开通第二天,若有考生回复不参加复试的,按照名额进行补充。
本细则由电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