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和久泰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节选)
一、评定依据
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开展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奖励范围
1.“张晨鼎奖励基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三、推荐名额
1.“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的推荐名额暂不限定,推荐多名候选人时,按照学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全校每学年奖励研究生14名,其中化工学院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久泰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额最多1名,全校奖励10名研究生。
四、申请、推荐、评定程序
1.有申请意愿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久泰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同时要详实填报《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登记表》。
3.申请者携带在校科研成果等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合格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材料审核要求
1.研究生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方为有效。
2.研究生科研成果(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发表(或录用、获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3.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张晨鼎奖励基金”。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11月26日17:00前送至电力大楼0811团学办公室。
2.报送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不需报送电子版)
(2)内蒙古工业大学友芳公益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不需报送电子版)
(3)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4)支撑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订,不要和申请表一起装订)
特此通知
附件:1.评选办法
2.奖学金申请表
3.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登记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