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本科教学通知 >> 正文

本科教学通知

关于不予授予学士学位的告知书​

2025年06月20日 18:25  点击:[]

202111211154 张XX 同学:

因你在 2023年12月21日《电力电子技术》考试中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校发〔2024〕33号),且根据学校《关于2025届预计毕业生成绩报送及资格审核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时间:时间:2025年06月04日 20:10)规定,在2025年6月18日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校发〔2024〕53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对你作出不予授予学士学位的处理。

若你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本人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诉材料请提交至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0471-6577275],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告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                                       2025年6月20日


下一条:《电机学》考试安排一览表

校内链接:

校外链接:

版权所有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
电话:0471-3602300|传真:0471-360230022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