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电力学院2023级电气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所公示的材料有不真实之处,可向学院工作人员反映,学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期限:2025年8月5日--8月9日
工作人员:杨丽萍、王淑凯
联系电话:18895003369、18647459951 E-mail:316378380@qq.com、751827475@qq.com
说明:
按“志愿次序,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分流录取,其中,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奖励加分。各专业均优先按志愿次序录取学生,当第一志愿报该专业的人数多于专业定额人数时,在专业定额人数范围内依照学生前四学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该专业的人数少于专业定额人数时,则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到该专业,不足人数从第一志愿报其它专业但未被录取的第二志愿学生中按其前四学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第二志愿学生依然补不足该专业人数,则从第一、二志愿报其它两个专业但未被录取的第三志愿学生中按其前四学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高等数学A(一)》和《高等数学A(二)》两门课程绩点的平均值从高到低录取;如再相同,按《电路》课程绩点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