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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警... |
|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管理办法 校发〔2019〕59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严格学生学业过程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帮扶的预见性、针对性,加强学校、学生及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教育合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警示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每学期进行 |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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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 |
| 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学位办〔2020〕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修订)》(内学位〔2022 |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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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运动员(队)管... |
|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运动员(队)管理办法 校发〔2014〕54号 为了加强对学生运动员训练、比赛和学习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各项目运动队的人数及组队办法 1.常设代表队及人数 (1)田径队:参加呼市、自治区和全国比赛,限定在52人以内。 (2)男女篮球队:各13人,共26人。 (3)男女排球队:各16人,共32人。 (4)男女足球队:各22人,共44人。 (5 |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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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校内违纪处分申... |
|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校内违纪处分申诉处理办法 校发〔2017〕63号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在我校学习的成人、自考生及各类进修生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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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调整普通全日制... |
|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调整普通全日制 本科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和成绩记载方式的通知 为近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18〕62号)中修业年限和成绩记载方式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一、调整修业年限 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调整如下: 学生 |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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